2026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4日

2026-03-1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202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考点详见准考证。5月30日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工程)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月31日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6个专业。二、命题依据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24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三、报名条件(一)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2.具备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二)免一科级别报名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1.原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2.原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三)免两科级别报名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1.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四)增项级别报名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另一个专业进行报考。上述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要求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2022年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报考。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滚动年限内的基础科目成绩跨专业有效;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五、报名办法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六、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2.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17:00。逾期不予补缴。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至5月31日17:00。(二)报名程序请考生仔细阅读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录进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时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不可修改),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验证,初次登录时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然后进行人脸识别(如人脸识别失败,可重新上传本人其他照片进行识别),识别成功后进入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识别成功后,照片将不可更改。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原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考试合格后核查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三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三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免一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免一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免两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考试或资格核查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确认报考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考生填写并保存报考信息后须确认报考信息方可进行缴费,点击“确认报考信息”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不可修改其他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确认报考信息后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未签署将无法进行缴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三)网上缴费考生完成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四)准考证打印网上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七、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202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八、监督监管考生报考资格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事项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务必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资格核查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的,资格证书视为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九、注意事项(一)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辅导、考试报名、考后核查等服务,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省、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核查关。(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致,要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的前提下,方可确认信息,确认信息后将不能更改。(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五)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六)请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进行报名,一般不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9日

2026年四川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

2026-03-17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23日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5月24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二)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报考条件(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三)相关说明1.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2.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3. 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基层治理、职工帮扶、儿童福利、青少年事务、老龄和养老服务、教育辅导、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弱势群体维权、普法宣传、公益保护、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社区矫正、就业援助、乡村振兴、文化遗产、群众文化、卫生健康、社会心理、精神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应急处置、信访工作、矛盾化解、残疾人康复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解、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社区矫正、社会帮教、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社会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4.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5.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月23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11日至3月24日。(三)缴费时间3月11日至3月25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4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8日至5月22日。四、告知承诺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现居住地所在的市(州)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2.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3. 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4.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网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5.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资格核查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省直属报名点由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各市(州)报名点由当地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六、合格标准、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一)合格标准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二)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三)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相关报考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四)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5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五)证书查询及领取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纸质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在首页选择“证书邮寄”模块申请证书直邮,或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七、考试须知(一)该项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二)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于4月2日前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于4月3日前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须由应试人员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本人试卷。(八)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八、考试大纲202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5版考试大纲,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26年广东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16日-26日

2026-03-1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37号)要求,广东省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5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机考)。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形式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考试形式 5月30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 矿业工程) 主、客观 混合 计算机化 考试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5月31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主、客观 混合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注: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2.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日期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日期相一致。(二)考试地点此次考试在省直及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二)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三)符合上述第(一)款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四)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五)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详见附件2)执行。(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三、报考事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会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的处理,请务必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123.56.228.71/。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3月2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3月27日17:00。(一)身份验证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二)完善信息1.上传报考照片。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报考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下载并使用报名平台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1)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学历学位等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按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接受人工核查。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取得验证报告的,还需确认报名时报告在有效期(6个月)内。(三)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凡省直单位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五)重点人员核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免试部分科目的2类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六)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规定,考试科目均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七)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6年5月26日9:00-5月29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二)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6年5月19日9:00后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6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查询。2.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通过应试科目后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合格标准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七、监督监管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一)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精神,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合格证明。 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

2026年四川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026-03-13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30日上午0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工程)下午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月31日上午0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下午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二)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附件1)。二、报考条件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该项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关于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见附件2。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3日至3月16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3日至3月17日。(三)缴费时间3月3日至3月18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3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四、告知承诺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2. 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3.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 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有关说明见附件3。5.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核查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4、附件5。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3.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附件6),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相关报考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5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领取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七、考试须知(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八、考试大纲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九、工作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2026年湖南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17日-26日

2026-03-1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5月16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3个专业) 客观题 5月17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3个专业) 主观题 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报名属地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2026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邵阳、常德、益阳、郴州、永州、怀化、湘西设置12个考区,报名点选择在张家界的考生考试地点在常德,报名点选择娄底的考生考试地点在邵阳。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类。(一)考全科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5.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二)免二科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增报专业条件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四)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1.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3.有关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635.html)查看。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nan.gov.cn/rst/hnrsksw/rskswsy.html)导航栏点击“考试报名”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导航栏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6年3月17日9:00-3月2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7日9:00-3月27日17:00。(一)注册和填报信息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处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已经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该项考试本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报名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编码填写不正确将影响核查结果,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填写。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3.学历或学位信息核查结果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填报信息确认后在报名期间内将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需将证明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一并上传,资料上传后等待报名属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相关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四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考前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网上缴费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512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缴费票据为实时打印电子票据考生可根据提示进行打印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 — 5月1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nan.gov.cn/rst/hnrsksw/rskswsy.html)导航栏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有关事项(一)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6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http://www.cpta.com.cn/topic/1284.html进行查阅。(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6年7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公众号(手机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公众号后关注)点击“考试服务”进入“资格考试”中的“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结果下达后,按照申请登记的步骤进入“资格考试成绩复查”页面,在“申请记录”中查询。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符合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监督监管(一)在考前已经完成所有需进行人工核查人员资格审核考后不再进行公示,如被列入抽查对象将另行通知。被抽查对象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核查。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纸质证书如发生遗失、毁损等将不再补办,请妥善保管。(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6年天津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3月13日至27日

2026-03-13

各位报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5月23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5月24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9:00至3月27日15: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报名条件(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是,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四、报名、审核及缴费(一)报名原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报名步骤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情况下,于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核查流程天津市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类别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选择告知承诺制 考全科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11:30,下午40号)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报名表》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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